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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扬律师逐条解读《刑诉法》第十条:一审法院请示二审法院做出判决的案件怎么办?

李扬律师逐条解读《刑诉法》第十条:一审法院请示二审法院做出判决的案件怎么办?

李扬律师:二审程序虚化除了二审不开庭这一表象外,还有另一种在网络上关注度较高的表现,即一审法院在作出判决前,先向二审法院请示,待二审法院给出意见后再出具一审判决。事实上,这种一审请示二审的情况十分普遍。就我个人经历而言,在对抗性强、做无罪辩护的案件中,甚至会希望一审法院向上请示。这是因为在我看来,法
李扬律师逐条解读《刑诉法》第十条:日益虚置化的刑事二审,刑辩律师如何应对?

李扬律师逐条解读《刑诉法》第十条:日益虚置化的刑事二审,刑辩律师如何应对?

李扬律师:刑诉法第十条规定:“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该条款本无争议,但近期因多起热点案件,再度成为焦点。比如朋友圈刷屏的泰安某案件,基层法院一审判决书上,竟加盖了二审法院的印章,网友调侃“在一个判决书上实现了两审终审制”。这种看似调侃的现象,实则反映出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让两审
李扬律师逐条解读《刑诉法》第九条: 未使用本民族语言诉讼是否应当排非(三)?

李扬律师逐条解读《刑诉法》第九条: 未使用本民族语言诉讼是否应当排非(三)?

李扬律师:刑事诉讼一审阶段,常涉及被告人以汉语不通晓或理解有限为由,主张排除公安、检察阶段笔录的争议,此类情况的处理需结合具体案例、法律条款适用及控辩双方逻辑展开分析。实践中曾有一起典型案例:被告人在一审庭审时磕磕巴巴提出自身汉语水平有限、理解存在问题,其辩护人随即据此要求排除被告人此前在公安、检察
李扬律师逐条解读《刑诉法》第九条: 未使用本民族语言诉讼是否应当排非(二)?

李扬律师逐条解读《刑诉法》第九条: 未使用本民族语言诉讼是否应当排非(二)?

李扬律师:在刑事辩护实践中,语言文字权是一个常被忽视却至关重要的程序性问题。它不仅关系到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权利保障,更直接影响证据的可采性。正确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规定,往往能在关键时刻成为案件的转折点。李扬律师:实践中,有辩护律师提出这样的主张:因办案人员使用当地方言进行询问,导致被告人听不懂却仍被要
李扬律师逐条解读《刑诉法》第九条:未使用本民族语言诉讼是否应当排非?

李扬律师逐条解读《刑诉法》第九条:未使用本民族语言诉讼是否应当排非?

李扬律师:刑诉法第九条第二个需要关注的点,是这项义务对应的权利主体范围。既然明确了某安、某法、某检的义务,那么这项权利的主体就扩大到了所有诉讼参与人,也就是说,该义务的服务对象是所有诉讼参与人。“所有诉讼参与人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我们常说的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比如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法定代理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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