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绍:王先生在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下庄村建设饭店一处,大石窝镇政府认为该建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并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显示涉案建筑占用了一块耕地。2019年5月24日,大石窝镇政府向王先生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如果该通知书生效,那么王先生投资三千万元的饭店将血本无归。
办案经过:吴成军律师与段方群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二天休息日就到现场实地踏勘,研究办案思路,撰写法律文书,对大石窝镇政府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向房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办案结果:房山区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确认镇政府作出的限拆通知违法。王先生成功保住了投资三千万元的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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