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系某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在某次项目投标过程中,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至李扬律师接受委托时,本案已经经过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的一审三次庭审,李某不服重一审法院有罪判决,依法上述至二审法院。代理本案后,李扬律师根据李某的案件情况组织了专家论证会,并一直保持与法官的高频率沟通。在与法官沟通的基础上,李扬律师主动与二审的检察机关联系,向其递交了无罪的专家论证报告,并积极争取到二审的开庭审理。在二审开庭审理中,*终说服检察机关当庭认可律师的辩护观点。本案由二审法院直接改判李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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