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李扬律师是从审查起诉阶段代理辩护。在一审阶段,一审法院无视本案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客观证据,直接强行判决被告人有罪,一审宣判后李扬律师继续代理二审。经过李扬律师反复申请,二审法院决定对本案开庭审理。法院确定二审开庭审理后李扬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与当事人确定了无罪辩护的策略,对当事人进行详细的庭前辅导。*终经过二审开庭辩论,二审合议庭以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本案直接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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