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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二审发回重审

京麟律师事务所

张甜律师是在一审判决后受当事人委托代理了本案的二审辩护。经过精细阅卷和与当事人沟通,张甜律师了解到本案一审中据以定案的证据存在多处违法违规或不合常理之处,张甜律师积极与二审承办人沟通案情,提交被害人病历存在的矛盾清单,论证以该病历为主要检材的鉴定意见的不合法不合理,并指出一审判决在论证薛某某罪与非罪时的缺漏和逻辑不足部分,*终本案二审合议庭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全案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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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扬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面对的是手握强大权力的司法机关体系。无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还是人民法院,其权力属性使得被告人在对抗中难以占据优势,而如何破除刑事辩护中三机关“只配合不制约”的难题,正是《刑事诉讼法》第七条所要探讨的核心,也是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李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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